各位供应商:
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规范供应商在我院的服务行为,现对疫情期间的供应商管理做如下规定:
1、如无特殊业务需求或科室要求,供应商严禁出入医院门诊、病房等医疗场所。
2、请各位供应商严格遵守医院的规定,全范围内禁烟。
3、如需进入医院各部门,供应商须配合医院的防疫管理,出示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及行程码。
如违反以上规定,造成不良影响的,医院将暂停该供应商所有在院产品的服务。
医学装备部
2021年12月17日